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限内,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 性病时,本公司通过授权的境外救援机构(以下简称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根据其专业知识向 被保险人提供医疗咨询,在确认被保险人需要以下医疗救助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提供以下服务并承担 相应的费用,其中包括救援机构为提供救援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一、住院安排及治疗
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需要立即救治,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住院并承担相应 的费用,具体如下:
1、 安排被保险人入住到距事发地最近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最合适的医院;
2、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医院病房费、餐费和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病人住院所需的全部治疗设 施、治疗和服务费用;
3、 本公司是否通过救援机构承担住院费用取决于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的审核,本公司仅对救援机构的授 权医生认为合理且必要的住院费用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4、 未满 16 周岁的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与其同行的一位家长陪 同,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该家长入住附近酒店。在该被保险人住院期间,本公司通过救援机 构承担该家长陪同住院或酒店住宿的费用(承担的酒店住宿费用每晚以人民币 800 元为限)。
二、转院治疗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且当地医院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充分的救助时,本 公司通过救援机构,以在事发当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方式为限,可安排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 人员将被保险人转运至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更适当的医院,并承担上述的转院治疗费用。
三、转运回国
在对被保险人的治疗措施结束后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稳定可以转运时,本 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乘坐正常航班或其它救援机构认为适当的交通工具返回中国境内被保险 人指定的地点。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有必要,将为被保险人安排医疗护送,或提供适当的通讯和语 言翻译支持、移动医疗器材、轮椅、担架及其它辅助设备。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上述的转运回国费用。
若救援机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允许其乘坐正常交通工具返回中国,救援机构将尽可能使用 被保险人的原始回程票(含机票、火车票、汽车票或轮船票等,全文同)。若被保险人无原始回程票,则 被保险人从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回程票将由被保险人自付。若被保险人所购买的原始回程票因援助过程 而过期失效,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回程票费用。
四、安排子女回国
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而其随行未满 16 周岁子女无人照料时,本公司通过救援 机构可安排经济的交通方式送其回国,且尽可能使用其原始回程票回国。若其子女无原始回程票,则其自 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交通费用自行承担。若其子女的原始回程票因援助过程而过期失效,本公司通过救 援机构承担回程票费用。
五、遗体处理
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致成身故,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形下, 将按照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将被保险人的遗体或骨灰按下列三种方式之一处理并承担相关费 用:
1、遗体运送回国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的遗体从事发地运回至其中国境内(或其国籍所在地)的常住地。本公 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灵柩费和运送灵柩的费用。
2、骨灰运送回国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安排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在其身故地按普通丧葬标准进行火化,并将骨灰运回至其中国 境内(或其国籍所在地)的常住地。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火化费用和骨灰运送回国费用。
3、就地安葬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在其身故地就地安葬。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就地安葬费用以 保险单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十分之一为限,但不包括任何仪式的费用。
保障项目 | 说明 |
---|---|
住院安排及治疗 | 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需要立即救治,本公司将通过救援机构安排住院并承担相应 的费用,具体如下: 1、 安排被保险人入住到距事发地最近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最合适的医院; 2、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医院病房费、餐费和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病人住院所需的全部治疗设 施、治疗和服务费用; 3、 本公司是否通过救援机构承担住院费用取决于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的审核,本公司仅对救援机构的授 权医生认为合理且必要的住院费用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4、 未满 16 周岁的被保险人住院治疗时,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可安排与其同行的一位家长陪 同,若该医院无陪住设施,可安排该家长入住附近酒店。在该被保险人住院期间,本公司通过救援机 构承担该家长陪同住院或酒店住宿的费用(承担的酒店住宿费用每晚以人民币 800 元为限)。 |
转院治疗 | 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病情需要,且当地医院条件不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充分的救助时,本 公司通过救援机构,以在事发当地能够提供的最合适的方式为限,可安排医疗设备、运输工具及随行医护 人员将被保险人转运至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更适当的医院,并承担上述的转院治疗费用。 |
转运回国 | 在对被保险人的治疗措施结束后或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被保险人的病情或伤势已稳定可以转运时,本 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乘坐正常航班或其它救援机构认为适当的交通工具返回中国境内被保险 人指定的地点。若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有必要,将为被保险人安排医疗护送,或提供适当的通讯和语 言翻译支持、移动医疗器材、轮椅、担架及其它辅助设备。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上述的转运回国费用。 |
安排子女回国 | 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而其随行未满 16 周岁子女无人照料时,本公司通过救援 机构可安排经济的交通方式送其回国,且尽可能使用其原始回程票回国。若其子女无原始回程票,则其自 所在国返回中国境内的交通费用自行承担。若其子女的原始回程票因援助过程而过期失效,本公司通过救 援机构承担回程票费用。 |
遗体处理 | 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患突发急性病致成身故,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在相关法律许可的情形下, 将按照被保险人的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将被保险人的遗体或骨灰按下列三种方式之一处理并承担相关费 用: 1、遗体运送回国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安排被保险人的遗体从事发地运回至其中国境内(或其国籍所在地)的常住地。本公 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灵柩费和运送灵柩的费用。 2、骨灰运送回国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安排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在其身故地按普通丧葬标准进行火化,并将骨灰运回至其中国 境内(或其国籍所在地)的常住地。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火化费用和骨灰运送回国费用。 3、就地安葬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将被保险人的遗体在其身故地就地安葬。本公司通过救援机构承担的就地安葬费用以 保险单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十分之一为限,但不包括任何仪式的费用。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医疗费用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 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行为、参与殴斗;
、 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
10、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
11、被保险人因怀孕(含宫外孕、葡萄胎)、流产或分娩;
12、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医学治疗导致医疗事故;
13、被保险人因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飞行等高风险运动;
14、被保险人进行职业或半职业性质的体育运动项目训练或比赛;
15、被保险人进行地质勘探、考古等野外考察活动期间;
16、被保险人在建筑工地、矿场、油田或者石油及化学工业现场等地工作期间;
17、被保险人在其投保时所填写的目的地以外或在其国籍所在地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
18、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之前已患的疾病(或症状)或其复发;
1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精神疾病;
20、被保险人患性病、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21、美容手术和外科整形手术,牙齿护理或治疗(但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者除外);
22、屈光不正之矫正治疗,义眼或助听器、义肢或其他附属品之装配;
23、健康检查、疗养、康复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
24、被保险人使用任何不被当地国家医疗机构认可有治疗价值的医疗或者护理手段以及产品;
25、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认为可待被保险人返回中国境内进行的非紧急治疗请求;
26、未经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事先同意的转运和救护。
保什么 | 保多少 |
住院安排及治疗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 |
转院治疗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 |
转运回国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 |
安排子女回国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 (随行子女未满16周岁无人照料可安排回国) |
遗体处理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未遵医嘱等;因怀孕(含宫外孕、葡萄胎)、流产或分娩;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医学治疗导致医疗事故;人进行职业或半职业性质的体育运动项目训练或比赛;在建筑工地、矿场等工作期间;在其国籍所在地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进行地质勘探、考古等野外考察活动期间;合同生效日之前已患的疾病(或症状)或其复发;患遗传性疾病等;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性病;美容手术和外科整形手术,牙齿护理或治疗;屈光不正之矫正治疗,义眼或助听器等;健康检查、疗养、康复治疗等;非紧急治疗请求;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使用任何不被当地国家医疗机构认可有治疗价值的医疗或者护理手段以及产品;未经救援机构的授权医生事先同意的转运和救护;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