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残疾保险金:最高100,000元(按残疾程度给付)
意外医疗给付保险金:最高10,000元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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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身故给付 | 若于缴费年期届满之前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起一百八十天内致成身故,则我们按以合同约定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 因发生上述任意一类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起180日内因该次事故致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中保协发[2013]88号)中所列伤残程度等级之一,则本公司以该意外伤害事故类别对应的残疾保险金额为基数,按该伤残程度等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若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我们据此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若发生意外事故在医院接受治疗,我们按合同约定金额给付医疗保险金。 |
保什么 | 保多少 |
意外身故 |
约定金额 (交费期满前可领取) |
意外残疾 | 约定金额×人身伤残等级约定比例 |
意外医疗 | 约定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