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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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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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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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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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房费用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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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位费、膳食费、诊疗费、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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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房费用×约定比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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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不得超过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载的“住院病房费用保险金每日限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但若同一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超过90天,仅以给付90天为限。每一保单年度累积给付天数最高以180天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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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手术费用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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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麻醉费、手术中所用的手术材料费及手术室设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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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手术费用×约定比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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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次住院不得超过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载的“住院手术费用保险金每次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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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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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治疗费:【除一般治疗费外,还包括氧气费、监护费、震波费、介入费、透析费】;输血费:【包括血液或血浆输注费、血液或血浆制品费用】;辅助检查费:【包括化验费、检验(检查)费和摄片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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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约定比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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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次住院不得超过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载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每次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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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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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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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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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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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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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房费用保险金
(每日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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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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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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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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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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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手术费用保险金
(同一次住院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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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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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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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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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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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同一次住院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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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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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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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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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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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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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房费用保险金 | 包括床位费、膳食费、诊疗费、护理费 |
住院手术费用保险金 | 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手术中所用的手术材料费及手术室设备使用 |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 包括药费;治疗费:【除一般治疗费外,还包括氧气费、监护费、震波费、介入费、透析费】;输血费:【包括血液或血浆输注费、血液或血浆制品费用】;辅助检查费:【包括化验费、检验(检查)费和摄片费】 |
实际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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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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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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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费用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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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天×90%×15天=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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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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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费用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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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90%=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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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次住院限额为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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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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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90%=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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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次住院限额为7,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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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4,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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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4,2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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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因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若续保,仍以第一个生效日为准)之前已患的疾病(或症状)或其复发所致;
2、 因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被保险人所患的疾病(或症状)或其复发所致(续保本项不适用);
3、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4、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行为;
5、 被保险人参与殴斗、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6、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7、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
8、 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或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所致者;
9、 被保险人因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精神疾病、心身疾病所致;
10、被保险人患性病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抗体呈阳性);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主义行为或武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3、美容手术和外科整形手术,牙齿护理或治疗(但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者除外);
14、屈光不正之矫正治疗,义眼或助听器、义肢或其他附属品之装配;
15、健康检查、疗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
16、怀孕(含宫外孕、葡萄胎)及其导致之并发症、流产及其导致之并发症或分娩(含剖腹生产)及其导致之并发症;
17、不孕症、不育症、人工受孕、避孕、绝育手术及其导致之并发症;
18、被保险人作为器官捐献者实行摘除捐献器官手术而住院者;
19、被保险人因做变性手术而住院者;
20、被保险人因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飞行等高风险运动。
给付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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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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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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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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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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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的承保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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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满30天-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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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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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什么 | 保多少 | |
住院病房费用 | 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 | |
住院手术费用 | 已满18周岁,未参保社会医疗保险及公费医疗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70% |
未满18周岁或已参保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90% | |
住院医疗费用 | 已满18周岁,未参保社会医疗保险及公费医疗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70% |
未满18周岁或已参保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 |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90% |
注:此产品为医疗保障,疾病有30天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未遵医嘱等;因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等;患性病、艾滋病等;美容手术和外科整形手术,牙齿护理或治疗;义眼或助听器、义肢或其他附属品之装配;健康检查、疗养、康复性治疗等;怀孕(含宫外孕、葡萄胎)及其导致之并发症等;不孕症、不育症、人工受孕等;作为器官捐献者实行摘除捐献器官手术而住院者;合同生效日之前已患的疾病;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所患的疾病;因做变性手术而住院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30周岁的安先生(职业等级一,享有社保)经资深寿险顾问推荐,拥有了太平洋安泰人寿附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计划4的保障。31周岁时 因胆囊炎住院15日进行手术治疗,花费病房费每天50元,共计750元;手术费用2,000元;医疗费用2,000元;共计花费4,75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