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B款
个人
投保范围
0-60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短期保障一年,保障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住院,给付住院病房费用、住院手术费用及住院医疗费用
产品描述
产品特色
 
1、保障全面,住院安心;
 
2、高额保障,顺心顺意;
 
3、观察期仅为30天,体现关爱客户之心;
 
4、5年保证续保,长期安心保障;
 
5、社保内外,全面保障。
 
保险责任:
 
在您住院治疗期间,我们为您提供3大项,总计11小项的医疗费用补偿。根据不同客户的需要,我们还人性化地为您提供了4档计划可供选择(每次住院补偿给付的限额由不同的计划档次决定)。


保障项目

 
给付项目
包括项目
给付金额
备注
住院病房费用保险金
床位费、膳食费、诊疗费、护理费
住院病房费用×约定比例(注)
最高不得超过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载的“住院病房费用保险金每日限额”乘以实际住院天数,但若同一次住院的实际住院天数超过90天,仅以给付90天为限。每一保单年度累积给付天数最高以180天为限。
住院手术费用保险金
手术费、麻醉费、手术中所用的手术材料费及手术室设备使用
住院手术费用×约定比例(注)
同一次住院不得超过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载的“住院手术费用保险金每次限额”。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药费;治疗费:【除一般治疗费外,还包括氧气费、监护费、震波费、介入费、透析费】;输血费:【包括血液或血浆输注费、血液或血浆制品费用】;辅助检查费:【包括化验费、检验(检查)费和摄片费】
住院医疗费用×约定比例(注)
同一次住院不得超过保险单或合同批注上所载的“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每次限额”。 
 
注:年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若未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以公费医疗身份住院,则约定比例为70%;若被保险人未满18周岁或者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以公费医疗身份住院,则约定比例为90%。 
 
计划分类

 
给付项目/计划
计划1
计划2
计划3
计划4
住院病房费用保险金
(每日限额)
40
60
80
100
住院手术费用保险金
(同一次住院限额)
1,600
2,400
3,200
4,000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同一次住院限额)
3,000
4,500
6,000
7,500
 
注:若您支付的上述费用可依法律及政府的规定有所补偿或可从其他福利计划或任何医疗保险计划中取得部分或全部的补偿,则本公司仅给付剩余部分的相应赔付款。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住院病房费用保险金 包括床位费、膳食费、诊疗费、护理费
住院手术费用保险金 包括手术费、麻醉费、手术中所用的手术材料费及手术室设备使用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包括药费;治疗费:【除一般治疗费外,还包括氧气费、监护费、震波费、介入费、透析费】;输血费:【包括血液或血浆输注费、血液或血浆制品费用】;辅助检查费:【包括化验费、检验(检查)费和摄片费】
保险案例
30周岁的安先生(职业等级一,享有社保)经资深寿险顾问推荐,拥有了太平洋安泰人寿附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计划4的保障。31周岁时 因胆囊炎住院15日进行手术治疗,花费病房费每天50元,共计750元;手术费用2,000元;医疗费用2,000元;共计花费4,750元。
 
安先生将获得多少的理赔金呢?
 
实际花费
理赔金额
备注
病房费用750元
50元/天×90%×15天=675元
每日限额为100元
手术费用2,000元
2000×90%=1,800元
同一次住院限额为4,000元
医疗费用2,000元
2000×90%=1,800元
同一次住院限额为7,500元
总计4,750元
总计4,275元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住院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因被保险人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若续保,仍以第一个生效日为准)之前已患的疾病(或症状)或其复发所致;

 

2、 因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被保险人所患的疾病(或症状)或其复发所致(续保本项不适用);

 

3、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4、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行为;

 

5、 被保险人参与殴斗、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6、 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7、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或法律禁止的机动交通工具;

 

8、 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或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所致者;

 

9、 被保险人因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精神疾病、心身疾病所致;

 

10、被保险人患性病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抗体呈阳性);

 

1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主义行为或武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3、美容手术和外科整形手术,牙齿护理或治疗(但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者除外);

 

14、屈光不正之矫正治疗,义眼或助听器、义肢或其他附属品之装配;

 

15、健康检查、疗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

 

16、怀孕(含宫外孕、葡萄胎)及其导致之并发症、流产及其导致之并发症或分娩(含剖腹生产)及其导致之并发症;

 

17、不孕症、不育症、人工受孕、避孕、绝育手术及其导致之并发症;

 

18、被保险人作为器官捐献者实行摘除捐献器官手术而住院者;

 

19、被保险人因做变性手术而住院者;

 

20、被保险人因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飞行等高风险运动。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给付项目/计划
计划1
计划2
计划3
计划4
被保险人的承保年龄
出生满30天-60周岁*
18-60周岁*

 

注 :可续保至64周岁
 
保险期间:一年
 
缴费期间:一年
 
缴费方式:同主合同
谁能保
0-60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住院病房费用 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
住院手术费用 已满18周岁,未参保社会医疗保险及公费医疗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70%
未满18周岁或已参保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90%
住院医疗费用 已满18周岁,未参保社会医疗保险及公费医疗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70%
未满18周岁或已参保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 (实际支付合理费用-已获得其他渠道补偿)×90%

注:此产品为医疗保障,疾病有30天观察期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伤、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参加高风险运动等;未遵医嘱等;因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等;患性病、艾滋病等;美容手术和外科整形手术,牙齿护理或治疗;义眼或助听器、义肢或其他附属品之装配;健康检查、疗养、康复性治疗等;怀孕(含宫外孕、葡萄胎)及其导致之并发症等;不孕症、不育症、人工受孕等;作为器官捐献者实行摘除捐献器官手术而住院者;合同生效日之前已患的疾病;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天内所患的疾病;因做变性手术而住院者;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附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B款条款

多少钱

30周岁的安先生(职业等级一,享有社保)经资深寿险顾问推荐,拥有了太平洋安泰人寿附加住院补偿医疗保险计划4的保障。31周岁时 因胆囊炎住院15日进行手术治疗,花费病房费每天50元,共计750元;手术费用2,000元;医疗费用2,000元;共计花费4,750元。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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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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