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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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给付 |
若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到达年龄小于 18 周岁,则按合同实际支付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到达年龄大于或等于 18 周岁,则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使身体遭受伤害,并自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次事故造成身故,且身故当时的到达年龄大于或等于18 周岁并且小于或等于 75 周岁,则除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以外,还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注:被保险人在不同保单年度内的到达年龄,等于被保险人投保时的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 1 后所得到的年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