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人寿龙耀世嘉终身寿险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30日至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期:趸交、3 年、5 年、10 年、15 年、20 年
有效保额:自第2个保单年度至被保人105周岁,各年度基本保险金额为上一个年度基本保险金额的102.5%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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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被保人身故或全残时小于18周岁,按已支付保费与现金价值两者较大给付。 被保人身故或全残时大于或等于18周岁,按以下方式给付: 若在保费交清前身故或全残的,按已交保费乘以比例系数与现金价值两者较大给付; 若在保单交清后身故或全残的,按已交保费乘以比例系数、现金价值、有效保额三者较大给付。 比例系数依照身故或全残时的年龄来计算: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建信人寿龙耀世嘉终身寿险产品描述:
1. 终身保障
该产品提供终身保障,确保被保险人在整个生命周期内都能获得保险覆盖。
2. 保额递增
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年度的基本保险金额将按照102.5%的比例逐年递增,这有助于应对通货膨胀的影响,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提高保险保障额度。
3. 多种交费方式
提供趸交(一次性付清)、3年、5年、10年、15年、20年等多种交费期限选择,满足不同客户的财务规划需求。
4. 身故或全残保障
对于未成年人,赔付已支付保费与现金价值中的较高者;对于成年人,按照已交保费乘以比例系数与现金价值或有效保额中的较高者赔付,根据不同年龄段设定不同的比例系数,提供较为灵活的保障方案。
5. 其他权益
保单借款:在遇到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以利用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抵押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
减少基本保额:如果需要减轻保费负担,被保险人可以选择减少基本保额,以适应个人财务状况的变化。
6. 投资增值潜力
通过现金价值的增长,该产品还具备一定的投资增值功能,长期持有可以获得资产积累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