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安联个人综合意外险(1-3类互联网版)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障期间:1年
投保份数:1份
投保职业:1-3类
生效时间:投保成功日+5日生效
医院范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普通病房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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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身故及伤残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赔付100%约定保额;因该事故导致伤残,根据伤残等级,按比例赔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三项保障计划对应的保额分别为10万元、30万元和50万元。 |
意外医疗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约定的意外伤害,并在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在每次意外伤害中所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且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实际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业医疗保险)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及保险单所载明的免赔额后,按赔付比例补偿意外医疗保险金。计划一1万元保额,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经社保报销后赔付80%,未经社保报销赔付60%;计划二2万元保额,每次事故免赔额100元,经社保报销后赔付100%,未经社保报销赔付80%;计划三5万元保额,每次事故免赔额0元,经社保报销后赔付100%,未经社保报销赔付80%。 |
意外伤害每日住院津贴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每次在上述医疗机构的实际住院天数扣除约定的免赔天数后,乘以约定的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日额,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住院津贴保险金。每次事故免赔额3天,每次事故最高给付90天,在保单有效期内最高给付180天。本项责任仅计划二、计划三包含,计划二50元/天,计划三100元/天。 |
特定交通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 |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飞机、火车、轮船、公共汽车,或在驾驶/乘坐非营运四轮机动车(7座以下,含7座)时遭受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合同约定的意外身故、伤残者,保险公司按约定进行赔付。 航空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险金——三项保障计划对应的保额分别为50万/100万/200万; 火车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险金——三项保障计划对应的保额分别为10万/30万/50万; 轮船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险金——三项保障计划对应的保额分别为10万/30万/50万; 公共汽车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险金——三项保障计划对应的保额分别为5万/15万/25万;
驾驶或乘坐非营运汽车意外身故及伤残保险金——三项保障计划对应的保额分别为5万/15万/25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