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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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确诊全残,“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给付,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或确诊全残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或确诊全残时,保险合同已交保险费总额的N倍。
N: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年龄120% |
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7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之前发生事故,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
高铁或动车意外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7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当日24时之前发生事故,还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高铁或动车意外身故保险金”予健在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