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特定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含第3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金 | 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接种一类疫苗后3日内(含接种疫苗当日),因接种疫苗导致被保险人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的1%给付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金。同一次接种疫苗导致被保险人出现多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保险公司只给付一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金。合同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保险金累计给付满三次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
特定疾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含第30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保险公司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载明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患本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被保险人接种疫苗后产生的预防接种正常反应;
(三)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四)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患有本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严重慢性病、器官病变及体质过敏,或者处于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
(五)被保险人因母婴传播导致乙型病毒肝炎;
(六)经鉴定属于预防接种中的偶合病例。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患本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出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患本合同所列的特定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投保年龄:0-6周岁
保险期间: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