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借款人定期寿险
团体
投保范围
16-55周岁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提供身故保障,16至55周岁,身体健康,获得金融机构借款的个人可参保。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 日内(含第30 日)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终止。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将按本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于合同生效起30天内身故,我们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若于合同生效起30天后因意外伤害意外原因身故,我们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由您和我们根据被保险人的借款期限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费。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净保费。
谁能保
16-5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保险金额

(保单生效30日内非意外身故按已交保费领取)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吸食毒品、自杀、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华夏借款人定期寿险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今日已有168人预约
同类产品推荐
0592-3662001
Copyright © 2025 沃保网 闽ICP备08003619号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0659号
联系客服
立即咨询
全站导航
推荐 保险头条 保险问答 计划书 险种测评 金融 保险产品 关于沃保
买保险
保险问吧 业界要闻
卖保险
保险资讯
沃保专区
金融知识 帮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