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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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观察期内按已交保费领取,观察期后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若同一被保险人已领取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提前给付重大疾病确诊之日算起满365 日后初次患提前给付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3 倍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 | 若被保险人已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将豁免本附加合同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
保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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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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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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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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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给付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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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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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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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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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金额×3 (距领取提前给付重疾保险金365天后又患其他重疾可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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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费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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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交余期保费 (领取提前给付重疾保险金后生效) |
注:此产品包含健康保障有90天观察期。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王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华夏鑫囍年年重疾养老保障计划”(该计划包含附加鑫囍年年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选择交费期间20年,年交保费14041金额10万元,保障至88周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二、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90 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初次患本附加合同所列的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3 倍给付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及所附主合同继续有效,同时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减少为零,所附主合同的保险金额按照我们给付的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所附主合同的身故保险金给付额度变更为等额减少后的主合同保险金额的3 倍,所附主合同的保险费按照等额减少后的主合同保险金额计算,所附主合同的生存年金、满期年金的领取金额按照等额减少前的主合同保险金额计算。(详细情况见附录:案例演示)。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同一被保险人已领取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提前给付重大疾病确诊之日算起满365 日后初次患提前给付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3 倍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或在本附加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患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故意自伤;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本附加合同所列第33、34 种重大疾病除外);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