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财富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B款)(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70周岁
投保年龄
至75周岁
投保年限
长期万能型两全产品,主要提供身故保障,期满也可领取保险金。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期满,我们将按本合同期满日的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账户价值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我们将按身故时合同账户价值的105%给付身故保 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将按合同期满日的账户价值给付满期保 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算,至被保险人年满75 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的零时止。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华夏财富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B款) 条款

谁能保
0-70周岁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满期金 保单账户价值
身故 保单账户价值×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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