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附加关爱随行长期意外医疗保险(停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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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18-50周岁
投保年龄
25年
投保年限
提供意外伤害医疗和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障,直接投保,无需体检。
产品描述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我们按照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一、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日)因该意外伤害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对于被保险人在治疗期间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我们将按以下约定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一) 若被保险人针对该次治疗已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补偿,我们对该次治疗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扣除被保险人取得的补偿后的剩余部分按 100%进行给付。 

 

(二) 若被保险人针对该次治疗未通过社会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取得补偿,我们对该次治疗实际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按 90%进行给付。 

 

二、在每一保单年度内,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累计给付金额以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 5 倍为限。 

三、若被保险人发生的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已按政府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取得补偿、或从其他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机构、或其它途径获得补偿或给付,我们仅承担剩余部分医疗费用的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一、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日)因该意外伤害经医疗机构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将按被保险人的实际住院日数乘以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所得数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 

二、在每一保单年度内,被保险人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的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 100日;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的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 500 日。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并经医疗机构诊断需住院治疗,我们在审核确认后按本合同载明的该被保险人的住院津贴日额×住院天数所得数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意外医疗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需在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我们对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一百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责任免除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 猝死; 

 

(九) 被保险人从事任何潜水、滑水、跳伞、动力伞、滑翔翼、蹦极跳、搭乘或驾驶有固定航线的付费民用商业航空班机以外的飞行器具、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十) 被保险人因精神疾病、酗酒或受酒精的影响、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物或处方药物、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或有毒物质; 

 

(十一) 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异位妊娠)、流产、分娩(含难产)、避孕及节育(含绝育)手术、绝育后复通、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椎间盘突出症、整容手术导致的伤害或因疾病而实施内外科治疗或手术导致的伤害; 

 

(十二) 被保险人因美容手术、外科整形手术、视力矫正、义眼或助听器、义肢等其他类似设施的装配、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或静养、康复性治疗、非手术或药物治疗; 

 

(十三) 投保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 年以上保费的,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附加合同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18-50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意外医疗

(实际医疗费用-已获其他渠道补偿)×100%

(若未获得其他渠道补偿,按实际医疗费用的90%领取)

意外住院津贴
实际住院天数×住院日补贴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自杀、吸食毒品、酒驾、参加高风险活动、酗酒、精神疾病、私自使用药物、医疗手术导致的伤害、猝死、医疗装配、疗养康复性治疗、自费项目和药品、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附加关爱随行长期意外医疗保险条款

多少钱

30周岁王先生为自己投保“关爱随行两全保险(1份,基本保额5000元,意外身故保额10万元)+附加关爱随行长期意外医疗保险(1份,医疗费用5000元,住院日补贴100元/天)”,缴费方式为月缴,每月支付:(414元/份×1)+(36元/份×1)=450元, 交费期10年,合计交费54000元,保险期25年。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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