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保障全面,等待期短
三倍身价,六倍重疾
保费豁免,年金不断
递增养老,晚年无忧
满期祝寿,锦上添花
年年加鑫,岁岁添囍
风险提示
该产品为分红保险,其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投保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本产品说明书中保险利益测算书所示的红利分配金额,为本公司对未来各年度可分配盈余的假定示例,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本公司未来业绩的保证或估计。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生存年金 | (一)、若在年满65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载明保 险金额的40%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二)、自年满66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年满70周岁(含)后的首个保单周 年日止,若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8%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三)、自年满7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年满75周岁(含)后的首个保单周 年日止,若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8.5%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四)、自年满76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年满80周岁(含)后的首个保单周 年日止,若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9%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五)、自年满81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年满85周岁(含)后的首个保单周 年日止,若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9.5%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六)、自年满86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起至年满87周岁(含)后的首个保单周 年日止,若在任一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我们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10%给付一次生存年金。 |
满期年金 | 若生存至合同期满,我们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年金,同时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一)、若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我们向您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合同终止。 (二)、若因意外伤害,或于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 因导致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载明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观察期内按已交保费领取,观察期后按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3倍给付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若同一被保险人已领取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且自提前给付重大疾病确诊之日算起满365 日后初次患提前给付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两组中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我们将按本附加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3 倍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本附加合同终止。 |
重大疾病保险费豁免 | 若被保险人已领取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将豁免本附加合同自首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以后的各期保险费。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保险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主险-鑫囍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生存年金
|
65周岁
|
保险金额×40%
|
66至70周岁(含) |
保险金额×8% (每年领取一次) |
|
71至75周岁(含)
|
保险金额×8.5% (每年领取一次) |
|
76至80周岁(含)
|
保险金额×9% (每年领取一次) |
|
81至85周岁(含)
|
保险金额×9.5% (每年领取一次) |
|
86至87周岁(含)
|
保险金额×10% (每年领取一次) |
|
满期年金
|
保险金额
|
|
身故
|
保险金额×3 (保单生效180天内非意外身故,按已交保费领取) |
附加险-鑫囍年年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哪些?
|
||
保什么
|
保多少
|
|
观察期内
|
观察期外
|
|
提前给付重大疾病
|
已交保费
|
保险金额×3
|
第二次重大疾病
|
保险金额×3 (距领取提前给付重疾保险金365天后又患其他重疾可领取) |
|
重大疾病保费豁免
|
免交余期保费 (领取提前给付重疾保险金后生效) |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自伤、犯罪、吸食毒品、酒驾、两年内自杀、违法乱纪等行为;患先天性疾病、感染艾滋病病毒等;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王先生今年30周岁为自己投保“华夏鑫囍年年重疾养老保障计划”,选择交费期间20年,年交保费14041金额10万元,保障至88周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