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5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交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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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寿金 |
若合同未附加华夏附加菩提树(至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且被保险人在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的约定金额给付祝寿金。
若合同已附加华夏附加菩提树(至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且被保险人在年满8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仍生存,将于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及其附加的华夏附加菩提树(至尊版)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的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祝寿金。 |
身故保险金 |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将按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全残保险金 |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前,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将按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18周岁后,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全残,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合同终止。 |
因下列情形之一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免责详见条款。
华夏菩提树(至尊版)两全保险优点:
1、投保灵活度高,主险可单独投保,可附加单次赔付重疾险或多次赔付重疾险投保;
2、附加重疾险的身故和重疾赔付都是100%附加险基本保额、主附险已交保费之和与主附险现金价值之和三者取大,不会出现保费倒挂,对45周岁以上人群比较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