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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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内购药 |
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的治疗期间内,在指定医院支付的恶性肿瘤新特药靶向治疗的药品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付恶性肿瘤新特药靶向治疗医疗费用保险金。 |
医院外购药 |
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的治疗期间内,在遵专科医生医嘱或处方在医院外,支付的的恶性肿瘤新特药靶向治疗的药品费用。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付恶性肿瘤新特药靶向治疗医疗费用保险金。 |
存在下列情形或者因下列情形之一,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恶性肿瘤而支出新特药靶向治疗医疗费用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的情形;
2、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前所患的既往症;
3、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前或者等待期内罹患恶性肿瘤或接受检查或治疗,在等待期内或等待期届满后确诊的与本合同保险责任一致的恶性肿瘤;
4、在合同保险期间住院检查,在合同的保险期间届满后确诊罹患与合同保险责任一致的恶性肿瘤;
5、被保险人购买使用的恶性肿瘤新特药超过其药品使用说明书的适应症(包括被保险人罹患的恶性肿瘤类型或其基因靶点检测结果不符合使用该药物的要求);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