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16-60周岁
保险期间:1年
等待期:90天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包含28种基本重大疾病,以及72种可选重大疾病保障。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或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