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以下两者较大者承担保险责任,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
(2)累计所交保险费-(累计个人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累计生存年金领取)。
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已包含身故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
2.生存年金
本合同生效后,您可以与我们约定生存年金的领取方式、领取时间和领取比例,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本合同生效满5年后,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将按约定的领取方式、领取时间和领取比例给付生存年金。给付生存年金后,个人账户价值同时按已给付的生存年金金额等额减少。每个保险单年度给付的生存年金金额不得超过以下两者较小者:
(1)累计所交保险费的20%;
(2)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累计所交保险费指本合同一次性交保险费、转入保险费及追加保险费之和。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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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两者较大者承担保险责任,同时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 (2)累计所交保险费-(累计个人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累计生存年金领取)。 给付的身故保险金已包含身故当时的个人账户价值。 |
生存年金 | 合同生效后,您可以与保险公司约定生存年金的领取方式、领取时间和领取比例,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 合同生效满5年后,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将按约定的领取方式、领取时间和领取比例给付生存年金。给付生存年金后,个人账户价值同时按已给付的生存年金金额等额减少。每个保险单年度给付的生存年金金额不得超过以下两者较小者: (1)累计所交保险费的20%; (2)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累计所交保险费指合同一次性交保险费、转入保险费及追加保险费之和。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除您之外的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
投保年龄:0-7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