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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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身故,我们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时保险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的105%;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保什么 | 保多少 |
身故 | (个人账户价值×105%)或(已交保费-已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