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人寿福佑金生保险产品计划
个人
投保范围
0周岁至60周岁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泰福佑金生保险产品计划属于人寿保障产品,提供两全保险,附加险为重疾险。
产品描述

华泰人寿福佑金生保险产品计划亮点:  

(1)重疾/身故理赔人性化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确诊重疾或在18岁后身故,保险公司都是按基本保额/已交保费/保单现金价值中的较大者赔付的,这样的设计对高龄人群投保很友好,可以避免出现保费倒挂的情况。  

(2)可附加两全保险  

这款产品可附加两全保险,保险期间可选择保障至65岁、75岁、85岁,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未发生重疾理赔,且保单到期仍生存的话,保险公司会退还全部已交保险费,可实现有病理赔,无病返还。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确诊患合同约定的重疾,给付已交保费、基本保额或重疾确诊之日合同现金价值较大者给付重疾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将按以下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①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  

②被保险人身故时附加合同现金价值。

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全残(《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所列伤残等级为1级的),将按以下两者较大者给付全残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①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  

②被保险人全残时附加合同现金价值。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满期日仍生存,将按以下两者之和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①累计所交保险费(不计息);  

②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身故保险金、全残保险金及满期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周岁(出生满28日)至6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等待期:90天  

犹豫期:15天  

缴费年限:趸交/3/5/10/15/20年交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附加合同成立或者附加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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