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嘉保恶性肿瘤(重度)疾病保险拥有计划一和计划二两个版本:
华泰爱嘉保恶性肿瘤(重度)疾病保险(计划一),提供恶性肿瘤保障,确诊恶性肿瘤给付保额,身故赔付保费或者现金价值。
华泰爱嘉保恶性肿瘤(重度)疾病保险(计划二),提供恶性肿瘤保障,确诊恶性肿瘤给付保额,最多可赔两次,首次确诊豁免后续保费,身故赔付保费或者现金价值。
保障项目 | 说明 |
---|---|
(首次)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 |
1、等待期内,退还已缴纳保险费。
2、等待期后,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首次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 |
第二次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 |
按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 |
重度恶性肿瘤豁免保险费 |
在给付首次重度恶性肿瘤保险金后,将豁免合同自该次“恶性肿瘤-重度”确诊之日后的余下各期保险费。 |
身故保险金 |
按累计所交保险费、现金价值,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
投保年龄:0-60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等待期:90天
缴费期间:5/10/15/19/20年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