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16-60周岁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等待期:无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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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意外保险 |
在接受单次眼部/鼻部整形手术过程中因遭受医疗意外,并自遭受医疗意外之日起180天内以该意外为直接、完全原因而造成身故,或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评定时机内造成伤残。 |
附加手术项目特约并发症保险责任 |
一、被保险人接受单次眼部整形手术,并自该手术麻醉开始时起至手术结束后15天止发生特约并发症: 1.手术区域形成皮肤疤痕且疤痕面积≥2cm²(保额2500元); 2.疤瘌眼或下眼睑外翻(保额5000元); 3.面部神经损伤至面瘫(保额10000元)。 二、被保险人接受单次鼻部整形手术,并自该手术麻醉开始时起至手术结束后15天止发生特约并发症: 1.手术区域发生严重化脓性感染并经手术引流治疗(保额2500元); 2.手术区域皮肤破溃且破溃面积≥2cm²(保额3750元); 3.无法恢复的鼻子歪斜、感染变形、硅胶脱出(保额5000元);
4.面部神经损伤至面瘫(保额10000元)。 |
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伤残、医疗的,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被保险人在诊疗过程中不配合医生、不遵守就医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未遵医嘱而私自服用、涂用或者注射药物,药物过敏;
4、因被保险人及其家属的原因延误治疗;
5、被保险人在非手术医院另行求医及在非本保险合同规定等级的医疗机构诊疗;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