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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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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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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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种重疾,赔1次,最高160%保额。0~50岁(不含):赔付150%保额,50~60岁(不含):赔付160%保额,60岁以上:赔付100%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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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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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种疾病,赔3次,依次为45%、50%、55%保额,无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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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症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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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种疾病,赔2次,依次为60%、65%保额,无间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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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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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前赔已交保费,18岁后赔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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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或中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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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诊轻症、中症可免交后期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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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二次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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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120%保额,首次重疾非癌,间隔1年;首次重疾癌症,间隔3年。
包括癌症的新发、复发、转移、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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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疾病二次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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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种疾病,赔100%保额
首次重疾非心血管疾病,间隔1年;首次重疾为心血管疾病,间隔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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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特定重大疾病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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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种疾病,额外赔100%保额
30岁前,患约定的18种少儿特疾中的一种或多种,除给付100%保额的重疾保险金外,还额外给付100%保额的少儿特疾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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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良性肿瘤手术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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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2次,每次10%保额
确诊约定的特定良性肿瘤,且在医院治疗并实施了约定的特定良性肿瘤手术,赔付10%保额,每种特定良性肿瘤手术仅赔付1次,累计赔付次数最多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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