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鼎世金彩增额终身寿险产品特点:
优势1、轻松规划、成就未来
投保年龄广,支持出生满28天-75周岁(被保险人)投保,保障至终身。
5000元保费起投,上不封顶,投保金额丰俭由人。
轻松期交、缴费期限更多选择,一次性交清/3/4/5/7/10/20年交,满足不同人群的缴费需求。
优势2、安全稳健、规避风险
有效保额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以3%的增速逐年稳健递增;
现金价值自投保时确定,且在保险合同中完整呈现,有效抵御通货膨胀。
优势3、保障延续、代际无忧
支持双被保险人,保单持续时间更长,两代人共用,提升保单现金价值的增长空间,增加身故保障积累空间,实现保险资产在代际之间的定向传承。
优势4、意外保障、护佑终身
客户满18周岁后可享轨道交通工具和航空意外额外保障;
轨道、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按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最高不超过2000万。
优势5、定向传承、基业长青
支持减少一名被保险人、指定第二投保人、投保人变更、指定与变更受益人、减额交清等功能;
通过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合理安排,有效管理保单资产,实现定向传承。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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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1、被保人为1人,或2人(可确定2人身故先后顺序,按后身故者赔付); ①18周岁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者; ②18周岁(含)后:交费期满日(含)前,已交保费乘以对应比例、现金价值较大值交费期满日后,已交保费乘以对应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额较大者。 2、被保人为2人(2人同时身故,或无法确定身故先后顺序) ①均为18周岁前或均为18周岁(含)后:向两名被保人各自的受益人分别给付50%的身故保险金; ②1人为18周岁前,1人为18周岁(含)后:先向18周岁前身故的被保人的受益人给付已交保费、50%身故保险金的较小者;再向18周岁(含)后身故的被保人的受益人给付剩余的身故保险金
给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轨道、航空意外身故保险金 |
1、被保人为1人,或2人(可确定2人身故先后顺序,后身故者):已满18周岁;额外赔已交保费 2、被保人为2人(2人同时身故,或者无法确定身故先后顺序): ①只有1人出险,已满18周岁:向该被保人的受益人额外赔付已交保费
②2人出险,均已满18周岁:向两名被保人各自的受益人分别额外赔付50%的已交保费 |
投保年龄:出生满28天-75周岁
保障期间: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4/5/7/10/20/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