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终身保障,彰显关爱
一旦承保,合同有效期内,终身享有身故保障,一生尽享呵护。
2、利益明确,稳健增长
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合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合同上一个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1+3.5%)。
3、航空意外,额外保障
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期间因意外伤害导致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给付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4、灵活周转,随心解忧
高现价下有约束性的流动性,可通过减保、减额交清和保单贷款实现资金的领取规划。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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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未满18周岁的,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 (1)合同已交保险费; (2)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2、已满18周岁,缴费期内,按下列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 (1)合同已交保险费乘以达年龄对应的返还比例; (2)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3、已满18周岁,缴费期满,按下列三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 (1)合同已交保险费乘以到达年龄对应的返还比例; (2)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现金价值; (3)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 |
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除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之外,还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当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
承保年龄:28天-75周岁
保障时间:终身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