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传世壹号(悦享版)增额终身寿险优点
1、高增额,持续成长
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有效保险金额每年以3.5%递增,现金价值稳定增长,未来价值锁定。
2、财富传承,终身保障
可获得长至终身的身故或全残保障,财富传承、规划灵活,把财富定向留给最想留的人。
3、可增可减,灵活周转
合同有效期内,可申请最高现金价值的80%作为保单贷款,亦可适时申请增加或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以灵活应对各种资金需求。
4、保障公共交通航空意外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满18周岁未满70周岁,因公共交通或航空导致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按已交保费额外赔付保险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8岁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者; 18岁后,缴费期间,已交保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较大者; 18岁后,缴费期满,已交保费*给付系数/现金价值/有效保额三者最大者。
给付比例:18-40岁:160%;41-60岁:140%;61岁以上:120%。 |
公共交通、航空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 |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或乘坐合法商业营运的民航客机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的,且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已满18周岁但未满70周岁,保险公司除按上述约定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之外,还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合同已交保险费给付公共交通工具、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后合同终止。 |
投保年龄:0-75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10年交
犹豫期:15天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免责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