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嘉贝保(尊享版)定期重大疾病保险2021版的优点
1、18岁之前多赔50%
对110种约定的重大疾病提供一次保障,赔付100%基本保额。若被保人不幸在18周岁前发生重疾,保险公司将额外赔付50%基本保额,保障力度提高了不少。
2、20种少儿特疾和10种少儿罕疾保障内容更全
30周岁前,对约定少儿特疾额外赔付120%基本保额,少儿罕疾额外赔付200%疾病保额。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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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保障110种重度疾病,18周岁前赔付150%基本保额,18周岁后赔付100%基本保额。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保障30种中症疾病,累计赔付2次,每次赔付60%。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保障43种轻症疾病,累计赔付3次,每次赔付30%。 |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
保障20种少儿特定病,30周岁前120%基本保额。 |
少儿罕见疾病保险金 |
保障10种少儿罕见病,30周岁前200%基本保额。 |
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确诊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 豁免确诊日后合同以后各期应交纳的保险费。 |
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
1、按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两者去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2、18周岁之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两者去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18周岁之后,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可选)第二次及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1、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0%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2、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40%给付第三次重大疾病保险金。 |
(可选)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
确诊起满3年后二次确诊,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 |
投保年龄:0至17周岁
保险期间:至70周岁
等待期:180天
犹豫期:15天
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