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康小药保药品费用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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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范围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互联网医院药品医疗费用保险金保障。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

2.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3.被保险人受酒精或毒品的影响,或未遵医嘱,擅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4.被保险人患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5.被保险人在非合同约定的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6.更多详情见条款。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互联网医院药品医疗费用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互联网医院进行诊疗,并确诊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对于被保险人在上述互联网医院开具处方所列明的,被保险人每次实际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药品医疗费用,按照100%的比例给付互联网医院药品医疗费用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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