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终身
领取时间: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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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 |
自合同约定的年金首次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于合同的每个年金领取日生存,按合同约定的年金领取方式对应的年金领取金额给付年金 |
关爱金 |
若被保险人在105周岁对应的保单周年日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关爱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