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康智享金生养老年金保险
个人
投保范围
符合承保条件者
投保年龄
终身
投保年限
属于养老年金保障产品,提供养老金,一般养老年金、特别养老年金、还有身故保障。
产品描述

弘康智享金生养老年金保险特点:

1、终身领取,乐享晚年

从约定领取年龄起,按合同约定给付养老年金持续至终身,锁定与生命等长的现金流,有效抵御长寿风险,助您安享无忧晚年。

2、自主定制,领取灵活

弘康智享金生养老年金保险领取方式分为按年领、半年领、季领、月领四种方式,十分灵活。

3、保证领取,终身相伴

自合同首次养老年金领取日零时起的20个保险单年度内为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领取时间与生命等长,有效抵御养老过程中不确定的风险。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养老年金

养老年金保证领取期间可为20年或21年,首次领取日(含)起的20个保单年度或21个保单年度为保证领取期间,在此期间内养老年金为保证领取。

一般养老年金

自合同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方式对应的养老年金领取金额给付一般养老年金。

特别养老年金

1、若被保险人于年满8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特别养老年金;

2、若被保险人于年满90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生存,按照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特别养老年金。

身故保险金

1、按以下两项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纳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2、若被保险人在合同养老年金首次领取日(含)后身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终身

保障领取时间:20/2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若曾复效,则自合同最后复效)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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