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康如意和美重大疾病2022基础信息:
投保年龄: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等待期:180天
犹豫期:15天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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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非意外伤害导致身故,弘康人寿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弘康人寿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一项以上重大疾病时,该给付以一次为限)。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弘康人寿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6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一项以上中症疾病时,该给付以一次为限)。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弘康人寿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一项以上轻症疾病时,该给付以一次为限)。 |
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
若被保险人符合中症疾病保险金或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则弘康人寿自被保险人经专科医生确诊首次患有合同约定的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下一个保险费应交日开始,豁免合同应交纳的各期保险费至交费期限届满为止。 |
基础癌筛检查特定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完成基础版癌筛项目检查并按要求上传体检报告。 弘康人寿在确认被保险人未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和轻症疾病后,提供基础癌筛检查特定保险金责任。 |
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确诊“恶性肿瘤——重度”且弘康人寿已按合同约定承担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的,若其自“恶性肿瘤——重度”首次确诊之日起满 3年后,第二次经专科医生确诊发生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重度”,弘康人寿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一项以上“恶性肿瘤——重度”时,该给付以一次为限),合同效力终止。 |
扩展癌筛检查特定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完成扩展版癌筛项目检查并按要求上传体检报告。弘康人寿在确认被保险人未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和轻症疾病后,提供扩展癌筛检查特定保险金责任。 |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恶性肿瘤——重度”、基础男性特定疾病、基础女性特定疾病、扩展男性特定疾病或扩展女性特定疾病的,弘康人寿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基础癌筛检查特定保险金、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及扩展癌筛检查特定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内容详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