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康人寿嘉薪宝年金保险2021的优点:
1、特别生存保险金领取早
从第5-9个保单周年日,可领取年缴保费的1%。
2、生存保险金终身领取
第10个保单周年日起,给付保额,直至身故。
3、可搭配万能账户
可以搭配喜洋洋万能账户,年金转入,保障再次升级。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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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第5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第9个保单周年日(含)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一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年交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
生存保险金 |
合同第10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若被保险人在每一年的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按已交纳的保险费、现金价值,两项相比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
投保年龄:0至60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期限:趸交/3/5/10/15/20年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