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满18周岁身故,已交保费和现价二者取大值。
(2)已满18周岁且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及之前,(已交保费×比例)和现价二者取大值。
(3)已满18周岁且交费期满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已交保费×比例)/现价/年度有效保额,三者取大值。
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