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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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身故,将按以下两项金额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自被保险人身故时起效力终止: (一)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二)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项下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乘以身故时到达年龄
给付比例:0-17周岁:100%,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满期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将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