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例:华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了“华贵安心住定期寿险”,基本保险金额为100万元,保险期间为30年,交费期间为25年,保险金受益人指定如下:
产品为保额递减型定期寿险,第1、5、10、15、20、25个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额请见下表,其它各保单年度的年度有效保额按条款约定公式及附表计算可得。
在接下来的岁月中,且仍在保险期间内,华先生若出现以下情况,将获得如下保障: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身体全残保险金 |
1、等待期内身故,保险公司按实际缴纳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2、等待期后身故,保险公司按年度有效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
投保年龄:18-61周岁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因下列 1-3 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