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18-60周岁
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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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
1、等待期内:按合同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2、等待期后: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
因下列1-3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