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美满幸福保险产品计划
个人
投保范围
0-65周岁
投保年龄
至60/70/80周岁
投保年限
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8种重疾、50种轻症疾病保障,确诊轻症可豁免保费,满期返还,还有身故保障。
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1)-(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主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更多免责详见条款。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重大疾病保险金 108种,赔付100%保额
轻症疾病保险金 50种,赔付4次,赔付25%基本保额
身故保险金 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18岁后,赔付100%保额
满期保险金 未发生重疾赔付且还生存时,返还已交110%保费
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确诊轻症豁免后期保费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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