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合家康两全保险(分红型)(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50周岁
投保年龄
20年
投保年限
中短期两全理财产品,期满返本,身故可赔付,可享公司分红收益。
产品描述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我们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合同已交保险费之和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我们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合同已交保险费之和的110%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20 年,自保险单上记载的本主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本主合同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保险合同之日起,有10 天的犹豫期。


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28 天至50 周岁,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50周岁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合众合家康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保哪些
无标题文档
保什么
保多少
身故

基本保额

(保单生效第180天内疾病导致的,领取(已交保费×105%))

满期金

已交全部保费×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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