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得益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0-55周岁
投保年龄
至85周岁
投保年限
65岁前生存金两年一返,金额等于9%基本保额;65至85岁,生存金年年领,金额等于12%基本保额;身故有保障。
产品描述

身故保险金

若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合同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若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 额以及在8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含)我们尚未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

若在合同生效日起至年满65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每满两个保单周年时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年满65 至年满85 周岁的 保单周年日止(含),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身故保险金 若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不含)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合同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若在年满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后(含)身故,我们将按基本保险金 额以及在8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含)我们尚未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生存保险金 若在合同生效日起至年满65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每满两个保单周年时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9%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年满65 至年满85 周岁的 保单周年日止(含),每到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们将在该保单周年日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2%给付生存保险金。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主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保险单上记载的本主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5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保险合同之日起,有10 天的犹豫期。


投保范围 

凡出生满28 天至55 周岁,符合本公司承保条件的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0-55周岁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生存金
未满65周岁(不含)

9%基本保额

(两年领取一次)

65至85周岁(含)

12%基本保额

(每年领取一次)

身故
未满18周岁
已交保费
已满18周岁(含)
基本保额+未领取生存金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因故意犯罪、两年内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合众得益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多少钱

30岁的王女士为自己投保“合众得益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选择基本保额5万元,20年交费,年交保费8335元,保障至85周岁。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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