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附加学生幼儿定期寿险(停售)
个人
投保范围
满三周岁以上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
投保年龄
1年
投保年限
专属学生的寿险短期保障产品,提供疾病身故保险金给付。
投保须知

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单上记载的保险合同生效日的零时起至约定的终止日二十四时止。 


投保范围 

凡年满三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生活的在学校或幼儿园注册的大、中、小学学生和幼儿,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疾病身故保险金 若在合同生效起 90 天内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无息返还您所交的合同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等待期后,因疾病身故,我们将按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合同终止。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导致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谁能保
符合承保条件者
多少钱
由于性别、年龄等不同,所交保费也不尽相同,如需了解具体费用可找沃保网认证的保险代理人咨询最优惠报价方案。
不保哪些

被保险人因被投保人故意杀害、故意犯罪、自杀、吸食毒品、酒驾、无证驾驶、战争暴乱以及核爆炸等原因导致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保险金。

 

详情可查阅下列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

合众附加学生幼儿定期寿险条款 

保哪些
保什么
保多少
观察期内
观察期外
疾病身故
已交保费
保险金额
注:此产品为健康保障,疾病有90天观察期
免费获取 3份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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