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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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内容 |
身故保险金:MAX(已交保险费,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轻症疾病保险金:35种轻症、最多赔付3次、每次给付30%基本保险金额; 中症疾病保险金:20种中症、最多赔付2次、每次给付50%基本保险金额; 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100种重疾、赔付1次、给付基本保险金额;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15种 18周岁(不含)前初次发生且经医院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主合同所定义的少儿特定疾病,保险公司将在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按照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 高费用特定疾病保险金:15种 18-70周岁(不含)、确诊断患主合同所定义的高费用特定疾病,保险公司将在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基础上,按照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额外给付; 可选责任: 多次重大疾病保险金:100种重疾、最多分组赔付5次、每次给付100%、间隔期180日;
“恶性肿瘤——重度”保险金:非“恶性肿瘤一重度”重疾→“恶性肿瘤一重度”,间隔期180日;“恶性肿瘤一重度”→“恶性肿瘤一重度”,间隔期3年;赔付100%基本保额,新发、复发、转移、持续都能赔,赔1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