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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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1、年满 18 周岁前: (1)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2、年满 18 周岁后: (1)本主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3)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
轻症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三次为限 |
中症疾病保险金 |
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累计给付以两次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