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玺盈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优点:
1、多种缴费期限选择
2、拥有4种年金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特别生存金 |
在主合同生效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按主合同已交保费的20%给付。 |
生存保险金 |
自主合同生效的第六个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人年满约定的祝寿金,起始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止(不含),每年按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5%给付。 |
祝寿金 |
自被保人年满约定的祝寿金起始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起(含)的连续五个保单周年日(含),每年按主合同已交保费的20%给付。 若被保人年龄为28天至50周岁,可选被保人的65周岁或80周岁作为祝寿金起始领取年龄:
若被保人年龄为51周岁至65周岁,祝寿金起始领取年龄只能为80周岁 |
养老保险金 |
自被保人在结束领取祝寿金的下一个保单周年日起(含),至被保人年满10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含),每年按主合同基本保额的50%给付。 |
身故保险金 |
按主合同已交保费减去已经领取的祝寿金、现金价值两者的较大者给付。 |
合众玺盈年金保险(分红型)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满38天-65周岁
保障期限:保至被保人年满10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零时止
缴费期限:趸交、3/5/10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