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28天-60周岁
交费期间:交3年/5年
保障期间:保30年/35年/40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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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身故,将按以下两项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后身故,将按以下两项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给付比例:18-40周岁:160%,41-60: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满期保险金 |
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将按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众合稳利优年保险优点:
稳增利、 合同约定满期金,锁定长期利益。
广受众:投保年龄最高可至60岁,
长保障、保障期最长可至40年,B款保障期为30年、35年和40年。
多权益、涵盖保单贷款、附加增值服务等多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