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1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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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 |
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 = 10元/天/份× 购买份数 × 实际住院天数。 |
重症监护住院日额保险金 |
重症监护住院日额保险金 = 10元/天/份 × 购买份数 × 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天数。 |
恶性肿瘤-重度住院日额保险金 |
恶性肿瘤-重度住院日额保险金 = 10元/天/份× 购买份数× 实际住院天数。 |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重症监护住院日额保险金”和“恶性肿瘤-重度住院日额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更多详情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