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色
独特性
是目前国内市场上唯一一款以失能为主要保险责任的保障产品,首屈一指。
安全性
满期增值给付,在保险期间没有发生任何事故,且保险期满仍生存,即可获“满期保险金”。打破了传统意外险纯属“消费型”的惯例。
保障性
客户一旦不幸意外失能,即可解决因无法工作带来的沉重的生活压力,分期给付“失能收入保险金”,固定给付“60期”,即高达6倍保险金额的意外失能赔付;若被保险人身故,即能获得“身故保险金”。多种保障为客户解决后顾之忧。
收益性
该产品分享了我们公司的投资回报,高额的失能保障金、满期保险金都保证了客户的利益最大化。
保险责任
基本部分 | |||
失能收入保险金 | 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程度表” 所列第一、二级残疾[1] | 10%保险金额×60期 (即6倍保险金额) | |
身故保险金 | 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 100%保险金额 | |
满期保险金 | 生存至保险期满 | 100%保险金额 | |
注: |
责任免除 1、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
投保对象 | 凡人数不少于5人、不是以购买保险为目的而组成的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18周岁至55周岁的身体健康的成员及其配偶(20周岁至55周岁)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实际投保人数不得低于该团体具有投保资格人数的75%。 |
保险期间 | 五年、十年 |
交费方式 |
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