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
一般护理保险金 |
18周岁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18周岁后,缴费期满前,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较大值; 18周岁后,缴费期满前,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险金额,较大值。 给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 120%。 |
意外伤残护理保险金 |
65周岁前,基本保险金额的8%。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