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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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护理保险金 |
18周岁前,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18周岁后,缴费期前,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较大值。 18周岁后,缴费期后,已交保费×给付比例、现金价值、有效保险金额,较大值。 给付比例: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 |
护理关爱保险金 |
75周岁前,基本保险金额的7% |
疾病身故保险金 |
已交保费、现金价值,较大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