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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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第5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开始,在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仍生存且未发生条款约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根据被保险人年龄按照合同有效保险金额乘以对应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与被保险人身故时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 (1)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初始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
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永久完全残疾,经诊断或鉴定符合条款第6条中规定的永久完全残疾条件的,给付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合同终止。永久完全残疾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金额较大者与被保险人被诊断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累计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之和: (1)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 (2)被保险人被诊断或鉴定为永久完全残疾时合同初始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