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保障项目 | 说明 |
---|---|
生存保险金 |
自起领时间起至保险期间届满日,在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年度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按照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乘以生存金给付比例给付生存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 (1)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按照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
恒安标准智慧盈年金保险(互联网)优点:
1、生存给付,年年享福
交费期间、保险期间、起领时间的不同,生存金给付比例也是不同的。
如果您选择趸交,保障10年,第五个合同生效日年度对应日开始领生存金,生存金给付比例5.8%;
如果您选择3年交,保障13年,第八个合同生效日年度对应日开始领生存金,生存金给付比例6.8%;
如果您选择5年交,保障15年,第十个合同生效日年度对应日开始领生存金,生存金给付比例8.1%。
2、满期给付,财富增值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日,保险公司将按有效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助您实现财富的积累。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缴费方式: 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