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人寿恒盈保年金保险(互联网专属)特点:
1、投保年龄宽泛,从出生刚满30天的婴儿至70周岁的老人皆可投保;
2、适用人群广;各项保单利益确定,直接体现在合同中;
3、交费方式多样,客户任意选择一次性交费、3年交费或5年交费,即可获得恒安标准人寿12年的贴心陪伴;
4、年金给付递增,便于客户个性化规划;
5、满期添利,助力客户财富增值。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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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保险金 |
自保险合同第5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开始,至第7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止,在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的5%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保险合同第8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开始,至第11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止,在每一个合同生效日对应日,若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己交付的保险费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问届满日,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
身故保险金 |
身故保险金等于以下两者中的金额较大者: (1)被保险人身故时保险合同已交付的保险费扣除累计已产生的生存保险金后的余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的现金价值。 |
投保年龄:30天-70周岁
保险期间:12年
缴费期间:趸交/3年/5年